国家药监局部署开展生物制品分段生产改革试点

   2024-10-22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160
核心提示:  10月18日,国家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利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开展生物制品分段生产改革试点工作,审议通过《生物制品分段

  10月18日,国家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利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开展生物制品分段生产改革试点工作,审议通过《生物制品分段生产试点工作方案》。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开展生物制品分段生产改革试点是药品监管部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医药领域扩大对外开放合作,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改革举措。试点工作基于我国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现状和监管实际,积极回应产业发展需求,以委托生产方式探索部分创新、临床急需等生物制品的分阶段生产,有利于进一步激发企业研发创新活力,促进药品研发生产专业化分工,提升创新和临床急需生物制品的供应保障能力,更好满足广大群众用药需求。
  会议强调,试点工作将在党中央、国务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中提出探索生物制品分段生产任务的省级行政区域,以及部分生物医药产业聚集、确有项目需求、生物制品监管能力较强的省级行政区域开展。围绕分段生产生物制品的审评审批、企业质量管理、上市后监管等环节,探索建立科学、高效的分段生产全过程管理工作制度,推动生物医药产业优化资源配置,有序融入全球医药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
  《生物制品分段生产试点工作方案》对试点范围、工作实施步骤、时间安排、监督管理要求以及保障措施等进行了部署,将于近日发布。国家药监局将加强统筹协调,在审评审批、检查、检验、上市后监管等方面加大对试点省份支持指导力度,全力推动试点工作开展。

 
温馨提示:信息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内容来自于网络,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举报收藏 0打赏 0
 
更多>同类医药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医药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免责声明  |  网站制度  |  版权隐私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违规举报
公告声明: (本网站不售卖药品,个人购药请咨询其他相关平台,本网站不提供在线交易、支付)
本网站为医药招商供求信息平台,对具体合作双方交易过程不参与也不承担任何商业和法律责任。请供求双方谨慎交易,在交易前请先查看对方证件。
在本网发布招商供求信息或双方合作,请贵招商企业向本网站提供营业执照、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gmp、gsp等其他证件(传真或扫描图片)。
本站涉及健康保健和养生信息,未经本网站核实,仅供参考;受众若要参照某些信息以保健和养生,请在事前向医疗保健专业人士咨询。
本站内任何企业及个人不得发布毒麻精放四类特殊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药品、精神药药品、放射性药药品);及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站内任何企业及个人不得发布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文字、图片或视频等信息。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皖ICP备20005005号  | 

皖公网安备 34100202000452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皖)-非经营性-2023-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