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市场监管局“三举措”加强流通环节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

   2024-06-16 安徽药监局417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市场秩序,有效保障消费者用妆安全和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宿州市市场监管局按照省药监局工作部署

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市场秩序,有效保障消费者用妆安全和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宿州市市场监管局按照省药监局工作部署,采取三项有效措施,全面加强流通环节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突出检查重点。以城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群众关注度较高的生活美容院、美容美发店、皮肤管理中心等场所为重点对象,以美白、祛斑、染发、烫发等特殊化妆品为重点品种品种,以是否经营假冒伪劣化妆品、化妆品标签和店堂广告是否存在虚假夸大宣传和医疗作用宣传、化妆品采购渠道和产品资质是否合法、进货验收台账是否建立等情况为重点检查内容,对全市流通环节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一次全方位“健康体检”。

二是提升守法意识。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着力加强对各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的普法宣传,详细讲解医疗美容行为和生活美容行为的界定,以及生活美容机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的危害等。同时,督促化妆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使用行为,切实增强法律意识。

三是严打违法行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虚假夸大宣传、自行配制或不按说明书使用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经营化妆品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经营使用未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过期变质的化妆品或产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等行为。

截至目前,共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155家次(包括对网络经营行为的线上检查9家次),约谈、告诫4家次,责令限期整改135家次,立案查处102起(包括网络经营1起),涉案金额2.7万余元,罚没款21.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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