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培哚普利氨氯地平片(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2025-07-29 37
核心提示: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57.100,1.49,2.68%)公告编号:2025-052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57.1001.492.68%) 公告编号:2025-052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培哚普利氨氯地平片(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硕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德药业”)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培哚普利氨氯地平片(Ⅲ)

  剂型:片剂

  规格:每片含精氨酸培哚普利10mg、苯磺酸氨氯地平5mg(按C??H??N?O?Cl计)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4类

  药品有效期:24个月

  上市许可持有人:成都硕德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成都硕德药业有限公司

  药品注册标准编号:YBH17072025

  受理号:CYHS2401223

  证书编号2025S02256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54925

  审批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及生产工艺照所附执行。药品生产企业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方可生产销售。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培哚普利氨氯地平片(Ⅲ)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份为精氨酸培哚普利、苯磺酸氨氯地平,适应症为用于单药治疗不能充分控制高血压的成人患者;或者作为替代疗法适用于在相同剂量水平的培哚普利和氨氯地平联合治疗下病情得以控制的原发性高血压。

  培哚普利氨氯地平片(Ⅲ)由Les Laboratoires Servier(法国施维雅)开发,最早于2008年3月在欧盟获批上市,商品名为Coveram,于2018年4月进口中国。培哚普利氨氯地平片(Ⅲ)属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乙类品种。国家药监局官网显示,国内已有广州市联瑞制药、江苏济茗医药、浙江高跖医药、天津力生制药(23.7700.030.13%)四家企业按照新分类获批上市。硕德药业该药品按照新分类获批上市,获批后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

  米内网2024年中国三大终端六大市场药品竞争格局数据显示,仅有原研法国施维雅公司在销售培哚普利氨氯地平片(Ⅲ),该药品2024年销售金额约4.36亿元,同比增长13.98%。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硕德药业的培哚普利氨氯地平片(Ⅲ)按化学药品4类注册申报,获批后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该药品获批,标志着该产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不会对公司近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药品获批上市到生产销售期间可能受到一些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公司将及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3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成都楠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竹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菊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转让方”)保证向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苑东生物”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42.06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3,369,550股。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转让方王颖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42.52%减少至40.61%,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一、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7月22日转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情况如下:

  ■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为苑东生物员工持股平台,为苑东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颖控制的企业,非苑东生物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出让方与王颖互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总股本的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颖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二)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成都楠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竹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菊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王颖、王荣华为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

  注:“转让后持股比例”的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四)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王颖及其一致行动人

  2024年7月1日,苑东生物股份(8.9400.171.94%)转增,王颖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增加,持股比例无变化。2025年7月28日,成都楠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竹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菊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通过询价转让减持3,369,55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1%。

  综上,王颖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42.52%减少至40.61%,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1.基本信息

  ■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

  注1:“减持比例(变动比例)”是以权益变动发生时公司总股本为基础计算。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

  注: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系截至2024年4月9日,王颖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

  (二)本次询价过程

  转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量其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7月2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418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78家、证券公司52家、保险机构17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44家、私募基金223家、信托公司2家、期货公司2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5年7月23日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12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已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12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10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42.06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336.9550万股。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证券(29.9600.260.88%)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询价转让和配售(2025年3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温馨提示:信息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内容来自于网络,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举报收藏 0打赏 0
 
更多>同类医药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医药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免责声明  |  网站制度  |  版权隐私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违规举报
公告声明: (本网站不售卖药品,个人购药请咨询其他相关平台,本网站不提供在线交易、支付)
本网站为医药招商供求信息平台,对具体合作双方交易过程不参与也不承担任何商业和法律责任。请供求双方谨慎交易,在交易前请先查看对方证件。
在本网发布招商供求信息或双方合作,请贵招商企业向本网站提供营业执照、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gmp、gsp等其他证件(传真或扫描图片)。
本站涉及健康保健和养生信息,未经本网站核实,仅供参考;受众若要参照某些信息以保健和养生,请在事前向医疗保健专业人士咨询。
本站内任何企业及个人不得发布毒麻精放四类特殊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药品、精神药药品、放射性药药品);及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站内任何企业及个人不得发布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文字、图片或视频等信息。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皖ICP备20005005号  | 

皖公网安备 34100202000452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皖)-非经营性-2023-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