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反复发热、眼睛红、起疹子?可能是川崎病的信号

   2023-10-24 搜狐网425
核心提示:“我家宝宝才3个月,已经发烧4天了,每天门诊输抗生素,咋还是热不退呢?” 近期,儿科门诊中人来人往,许多家长心急如焚。除了

“我家宝宝才3个月,已经发烧4天了,每天门诊输抗生素,咋还是热不退呢?” 近期,儿科门诊中人来人往,许多家长心急如焚。除了可能是流感和支原体肺炎,有的患儿被诊断为小儿黏膜皮肤淋巴结综合征,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川崎病。川崎病有哪些表现?该如何治疗?接下来,顺义妇儿医院新生儿科医生陶弯就来为家长们进行解答。

川崎病有什么表现?

川崎病的发病原因尚不明确,陶弯介绍,目前考虑可能与感染有关,疾病或是由于感染导致的孩子免疫激活损伤全身各处的血管而引起,尤其是给心脏提供血液的冠状动脉。该病主要见于5岁以下儿童,临床上主要有6种常见症状。

  • 发烧

发烧是许多疾病的表现之一,对于儿童来说,感染是最常见的原因,其中病毒感染尤其常见。儿童病毒感染通常会出现流鼻涕、打喷嚏、咳嗽、呕吐、腹泻等症状,然而川崎病却并不伴有这些典型症状或这些症状并不明显。与其他病毒感染相比,川崎病发烧的主要特点是体温较高,通常可以达到39-40℃,并且可能会反复出现。虽然大多数病例发生在5岁以下的儿童中,但并不意味着超过5岁或女孩就不会患上这种病。当一个5岁以下的患儿反复发烧并且抗生素治疗无效时,应警惕川崎病的可能性。

  • 手足、肛周潮红、硬肿或脱皮

川崎病的其中一个显著的症状是手脚等硬肿、潮红。在发烧3-4天后,孩子的手掌和脚底会发红,手指头和脚指头末端因为肿胀而显得有点发亮。孩子可能会形容他们的手指和脚趾皮肤感觉有点紧绷、发痒甚至疼痛。经过2-3周的恢复期后,这些发红或肿胀会逐渐消退,随后手指、脚趾和肛周等部位会出现片状脱皮现象,尤其是在与指甲接触的部位常见。

  • 皮疹或卡介苗接种处红肿

川崎病是一种可能导致儿童发热和皮疹的疾病。在发热过程中,许多孩子会出现皮疹,通常在发热五天内出现,主要出现在前胸、背部、臀部和四肢等部位。有些孩子在出现皮疹后,经过一天的时间就已经完全恢复。然而,如果这些孩子在之后使用了抗生素进行治疗,可能会被误认为是抗生素过敏反应,进而被忽略其他可能的病因。

陶弯介绍,该病的皮疹是凸出皮肤表面的红色斑块,也可能是密集的细小红色疹子,有时也会表现为不同类型的皮疹,这使得它容易被误诊为其他疾病,如猩红热和风疹等。目前认为,卡介苗接种处出现红肿,也可以作为川崎病的一项临床特征。

来源 / 顺义妇儿医院

  • 眼睛发红

眼睛发红这个病症通常在孩子发烧1-2天后出现,然而与感染性结膜炎不同的是,该病并没有明显的分泌物。

来源 / 顺义妇儿医院

  • 口唇、口腔、舌头发红

这种变化通常在发病后的1-2天内出现,表现为嘴唇呈现红色、干燥、皲裂、脱皮及出血等明显症状,同时口腔粘膜和舌头发红,舌头上可观察到大量红色小凸起。

  • 颈部淋巴结大

孩子脖子上可能会摸到“小疙瘩”,这些疙瘩通常直径大于1.5厘米,通常只出现在身体的一侧。

川崎病怎么治疗?

如果不及时治疗,川崎病可能会对冠状动脉造成损害,这种损害一般出现在病程的2-4周,因此一旦诊断,必须尽快采取措施治疗。早期用药可以预防冠状动脉瘤的出现或防止已经出现的冠状动脉扩张进展为不可逆的冠状动脉瘤。

急性期治疗的目标是减轻并终止全身炎症反应 、预防冠状动脉病变发生和发展,并防止冠状动脉血栓形成。川崎病急性期的治疗用药主要包括:丙种球蛋白、阿司匹林,并根据情况给予激素、抗血栓、生物制剂等。需要注意的是,使用阿司匹林时要避免与布洛芬联用。除了急性期的治疗外,还建议在恢复期进行长期随访,以确保及时发现和治疗可能存在的风险。

陶弯提醒家长们,对于川崎病的预后不必过于担忧。在及时、规范的治疗下,大多数患者的预后较好。然而,若出现冠状动脉损害并持续超过1个月,患者需要定期门诊随访,进行心脏彩超和冠状动脉超声等检查。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使用过丙种球蛋白治疗川崎病的孩子,在接下来的9个月内,应避免接种活疫苗。并且在接种疫苗前,家长应告知接种医师孩子曾使用过丙种球蛋白药物


 
温馨提示:信息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内容来自于网络,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举报收藏 0打赏 0
 
更多>同类健康家园
推荐图文
推荐健康家园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免责声明  |  网站制度  |  版权隐私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违规举报
公告声明: (本网站不售卖药品,个人购药请咨询其他相关平台,本网站不提供在线交易、支付)
本网站为医药招商供求信息平台,对具体合作双方交易过程不参与也不承担任何商业和法律责任。请供求双方谨慎交易,在交易前请先查看对方证件。
在本网发布招商供求信息或双方合作,请贵招商企业向本网站提供营业执照、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gmp、gsp等其他证件(传真或扫描图片)。
本站涉及健康保健和养生信息,未经本网站核实,仅供参考;受众若要参照某些信息以保健和养生,请在事前向医疗保健专业人士咨询。
本站内任何企业及个人不得发布毒麻精放四类特殊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药品、精神药药品、放射性药药品);及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站内任何企业及个人不得发布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文字、图片或视频等信息。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皖ICP备20005005号  | 

皖公网安备 34100202000452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皖)-非经营性-2023-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