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腹泻、脱水?警惕这种病毒,没有特效药,接种疫苗是最好的防护

   2024-04-23 搜狗300
核心提示:宝宝腹泻几乎是所有家长在养育过程中都会遇到的问题。很多时候,家长会归因为肚子受凉了,容易忽视引起腹泻的真正原因。4月19日

宝宝腹泻几乎是所有家长在养育过程中都会遇到的问题。很多时候,家长会归因为肚子受凉了,容易忽视引起腹泻的真正原因。4月19日,在2024年轮状病毒科普宣传周启动仪式上,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健康教育科主任游川提醒,当孩子腹泻,甚至出现脱水、大便呈蛋花样,还伴有呕吐、发烧时,就要警惕可能是感染了轮状病毒。

数据显示,轮状病毒是全球5岁以下儿童严重脱水性腹泻的首要病因,几乎每个3—5岁前的儿童都感染过轮状病毒。年龄越小的宝宝在感染轮状病毒后的病情可能越严重。儿童感染轮状病毒后,临床表现轻重不一,主要症状为呕吐、腹泻、发烧,严重者可能会出现死亡等极端后果。从长期影响来看,轮状病毒导致的胃肠炎可能影响患儿生长发育和大脑发育。

首都儿科研究所病毒学研究室钱渊教授指出,轮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腹泻可发生在一年中的任何季节,以秋冬季多见,发病高峰一般为11月至次年2月,因此也被称为“秋季腹泻”。

轮状病毒的传播途径以粪-口传播为主。“粪口传播并不是一个孩子吃了另一个孩子的排泄物。”钱渊教授解释说,感染轮状病毒后,孩子腹泻次数多,粪便中携带的病毒会通过各种途径来到周围环境中。轮状病毒特别稳定,很难被杀死,便会在环境中长期生存,孩子们相互接触、玩耍的过程中就被传染了。需要提醒的是,孩子的照护者也会感染轮状病毒,但不发病。如果孩子明确感染了轮状病毒,家长也需要做好防护,勤洗手,避免更大范围的传播。

除传播途径多,传染性极强外,轮状病毒令家长头痛的另一个特点就是宝宝一旦感染没有特效药医治。《儿童轮状病毒胃肠炎免疫预防专家共识2024年版》指出,已有的研究表明接种轮状病毒疫苗是目前预防轮状病毒胃肠炎的有效措施。世界卫生组织(WHO)建议,应从宝宝6周龄开始尽早接种轮状病毒疫苗。

目前中国境内上市的轮状病毒疫苗共有3种,包括进口五价轮状病毒疫苗、国产三价轮状病毒疫苗和国产单价轮状病毒疫苗。清华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保健科郑东旖医生建议,新生儿父母们可以在宝宝1月龄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的时候向社区医院医生咨询轮状病毒疫苗的相关信息。争取在首个感染高峰来临前就给孩子接种上,给到宝宝更好的保护。

启动会当天,中国健康促进与教育协会组织权威专家团队编写的《婴幼儿感染性腹泻防治健康教育核心信息10条》同步上线发布。该信息的发布为医务工作者提供了科学规范且可实操的婴幼儿感染性腹泻全病程防治指导,有助于为婴幼儿的健康成长提供科学指导。

附:婴幼儿感染性腹泻防治健康教育核心信息

1.婴幼儿腹泻是儿童常见疾病,6月龄~2岁婴幼儿最容易发生腹泻,易引起儿童营养不良,甚至死亡等严重后果。

2.婴幼儿腹泻按病因可分为非感染性和感染性两类。婴幼儿容易患腹泻与婴幼儿消化系统发育尚未成熟、机体防御功能差及人工喂养等易感因素有关。

3.婴幼儿感染性腹泻是指由病原微生物感染引起的腹泻,病原包括病毒、细菌、真菌、寄生虫。

4.预防感染性腹泻要从预防消化道传播入手,养成饭前便后标准化洗手的习惯,注意饮食、饮水、食具卫生,流行季节避免或减少与可能感染者接触。

5.我国婴幼儿感染性腹泻的病因以病毒感染,尤其是轮状病毒感染最为常见。

6.轮状病毒疫苗接种是预防轮状病毒感染性腹泻的有效手段。世界卫生组织建议从6周龄起尽早接种轮状病毒疫苗,早接种早保护。

7.婴幼儿腹泻期间应该补充足够的口服补液盐以预防或治疗脱水。

8.婴幼儿腹泻期间应鼓励患儿进食,可少食多餐,以易消化的流食为主,避免高糖、高脂和高粗纤维食物。

9.婴幼儿腹泻期间要加强臀部皮肤护理、做好日常隔离消毒工作、减少家庭内或医院内传播风险。

10.无脱水和轻度脱水的患儿可居家治疗,如出现频繁呕吐、脱水体征明显、神志改变等情况必须及时送医就诊。


 
温馨提示:信息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内容来自于网络,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举报收藏 0打赏 0
 
更多>同类健康家园
推荐图文
推荐健康家园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免责声明  |  网站制度  |  版权隐私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违规举报
公告声明: (本网站不售卖药品,个人购药请咨询其他相关平台,本网站不提供在线交易、支付)
本网站为医药招商供求信息平台,对具体合作双方交易过程不参与也不承担任何商业和法律责任。请供求双方谨慎交易,在交易前请先查看对方证件。
在本网发布招商供求信息或双方合作,请贵招商企业向本网站提供营业执照、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gmp、gsp等其他证件(传真或扫描图片)。
本站涉及健康保健和养生信息,未经本网站核实,仅供参考;受众若要参照某些信息以保健和养生,请在事前向医疗保健专业人士咨询。
本站内任何企业及个人不得发布毒麻精放四类特殊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药品、精神药药品、放射性药药品);及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站内任何企业及个人不得发布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文字、图片或视频等信息。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皖ICP备20005005号  | 

皖公网安备 34100202000452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皖)-非经营性-2023-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