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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hinapharm.cn   2006-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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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积极开展GSP认证后跟踪检查

  近期,新疆乌鲁木齐市药监局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管,抽调业务骨干,协助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市已通过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跟踪检查。

  检查中,主要采取“四查五看”。“四查”即:一查通过GSP认证以来,企业是否按照要求规范经营。二查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管理是否合法。三查有无挂靠经营、出租、出借许可证和批准证明文件等违法行为。四查企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情况。“五看”即:一看机构和人员。二看经营场所和仓储条件。三看购货渠道和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四看药品入库、验收和养护。五看药品销售和售后服务、质量查询。

  检查组根据现场发现的问题,当场责令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者,依法立案调查处理。此举是该局针对目前一些药品经营企业放松管理,出现认证后“滑坡”的现象,把工作重点由过去的“帮促”转变到“监督管理”上来的有力措施。(韩进)

信息来源:医药经济报


  • 相关链接
  •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告(第36号)-湖北省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告(第94号)
    -湖南省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告(第104号)-乌鲁木齐:积极开展GSP认证后跟踪检查
    -上海市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告(第102号)-北京市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第113号)
    -湖南省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第106号)-广东省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第56号)
    -延庆监促并举强化GSP跟踪检查-湖南省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告(第103号)
    -湖南省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告(第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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