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等药品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1670号)和《2009年度江西省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经江西省药品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调整相关药品的中标价及中标后零售价(详见附件),调整的价格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
附件:部分调整中标价格的品种目录
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信息来源:江西医药采购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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